关键字:职业介绍 中介 押金
2名大学生到东街口一家中介找兼职,工作没找到,中介却表示,相关费用2个月以后才给退。经过多方交涉,中介也仅退回了一半费用。
学生找兼职:工作没找到,押金也不退
小丽(化名)和小青(化名)就读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年级,上周六,她俩在东街口宏建大厦楼下看到一张招聘信息牌,上面写着招聘学生钟点工。走进面试地点后,一名中年女子给她们介绍了一份钟点抄写员的工作,一个上午30元钱。看到她俩有意向后,该女子就让她们每人交了48元的材料费和100元的押金,并分别给她们盖着公章的48元收据和一张押金收取单。该妇女告诉她们,如果工作做满2个月,这100元押金就退给她们。同时,她还表示,如果应聘工作当天不成功,回此处仍可退回100元。当天,该女子就介绍她俩拿着押金收取单,到福马路大名城16座一个名为飞翔百货公司的公司应聘,并保证当天一定可以应聘。
随后,小丽和小青到大名城飞翔百货公司应聘,公司人事部将她们手上的押金凭证收走后,开了另一张报道单给她们,并告诉她们,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没准备好,让她俩第二天再去签协议。第二天,小丽、小青该公司后,公司职员告诉她们,该公司要为她们办理社保,每月8元,但在签合同之前,必须一次性交清一年96元的费用。小丽感觉不对劲,表示不愿在这儿工作了。她们回到东街口中介处,当时那名女子并不在那,她在电话中表示,材料费48元必须在一个月后退还,而那100元的押金两个月以后才能退。
无独有偶,就读于福建工程学院的王建(化名)和小陈的遭遇也十分相似。
记者采访:中介人员将资料摔到一边
记者28日到该中介所在处,声称要找一份工作。该房间内有一男一女两人,这名女子即上文所提到的女子。接待记者的是一名男子,声称自己是飞翔百货的员工,并非中介机构。
随后,记者陪小丽和小青前去讨要押金时才知道,这名女子是福州灵通信息咨询有限服务公司,男子则声称与此中介没有关系。该女子表示,是这两名学生自己拒绝了她介绍的工作,而不是该公司拒绝了她们,属于违约。因此,100元作为违约金收取,由于她俩并未在当天回到该中介,最后只能按照和约退30%即30元给她们。连同48元材料费,小丽和小青每人退回了75元,剩下的钱不可能退了。
记者表明身份后,他俩拿出了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,但态度都十分恶劣。就在记者提出要看看押金收取单时,并询问更多信息时,该男子说:给她看什么!而该女子则将厚厚的押金收取单向桌上一甩,声称拒绝采访。
相关部门:操作过程疑点重重
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劳动监察大队,监察员罗建琦告诉记者,社保费应该以工资为基数,而且应在签了用工合同后收取。这种临时性质的兼职工作,即使收社保费用,也应按月缴纳,并在工资中收取。那个名为飞翔百货公司的的单位,一次性收取96元的社保费显然是欺诈行为。
这种私营性质的中介机构可与找工者达成协议,但如果工作没有介绍成功,中介一般应退还70%的费用。而且在退款时,劳动部门会要求中介公司当场退还押金等费用。如该女子所说,一两个月以后退还,显然不合法规。
罗建琦告诉记者,今年年初,就有不少人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中介。该中介具有相关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,但也曾因为操作及收费不合理被劳动部门处罚过。他表示,这类中介机构如果因操作不合法规而被投诉,且情节恶劣时,劳动监察支队可在年终年检时,向劳动部门劳动力市场管理处申请,对其职业介绍许可证不予以批准。同时,他也提醒广大市民,到中介机构找兼职时,一定要注意索取有效的收款凭据。如果发生纠纷,一定要主意保存收据,作为证明。
来源:福建之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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